当前上海市已拟立法禁止公布成绩排名,减轻学生的压力。其《上海市未成年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增设了“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的规定。从法律的角度考虑,学校公布学生成绩排名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关于这一问题,大家各抒己见,说法不一。
很多同学都不喜欢公布成绩排名,觉得到研究生了还逃脱不了成绩排名的尴尬。他们认为,学生应当有对自己成绩是否公布的决定权,有权决定自己的成绩是否向不特定的人公布,未经其同意的不应公布。也有同学认为,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公布分数是为了公布奖学金,但公布的范围应当在被公布的同学范围中间,而不应在全校。更有同学从对隐私权的性质角度加以分析,认为隐私权是人们的一项重要权利,不能随便公布成绩,这样做的确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当然,也有同学认为不违法,虽然在合理与否问题上值得探讨,但只要没有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不良的影响或者损害,就不构成违法;学校应该排名次公布,因为社会本身就存在优胜劣汰,我们要学会在竞争中生存,敢于面对现实。
隐私即私人生活中不欲人知的信息,也称为生活秘密。隐私权是自然人对其隐私的控制权即私人生活不公开权,包括对于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控制、保密权。我国对隐私权的保护采用了间接保护的方式,例如,在我国民法通则中虽未将个人隐私明确规定为一种权利,但其作为公民的一种民事权益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然而,目前对于一些信息是否都是他人的隐私信息在认识上存在不一致,例如,学生的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在客观上虽能起到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作用,但它对学生造成的心理压力巨大。尤其是对于成绩考的不好的学生来说,他们显然不太愿意让别人知道,公布了成绩会对他们精神上造成一定的侵害,学生成绩是否公布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若学生不愿意公布则不应公布。当然,为了进行监督或增加透明度,可以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他人可要求知悉其成绩,并且,这个条件应该是合理合法的。
同时,个人权利必然受公共利益的制约。如果利用成绩作为一种标准来进行某项评比,那么由于对于权利人的利益有重大的关系,因此,应秉承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布。另外,学生有权放弃隐私权保护,如果其同意公布,那么可以就这部分同学的成绩予以公布,即使是不完整的成绩表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