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的并不表示已经删除了,仍保留凭证内容及凭证号。
EAS作废凭证与删除凭证的操作:
作废凭证:
在“凭证序时簿”界面,双击打开要执行作废操作的凭证,或先把光标定位在该凭证上,选择菜单〖查看〗-〖查看凭证〗(或用“Ctl+L”),进入“凭证-查看”界面,单击工具条的【作废】即可,已作废的凭证不登记账簿、报表。
删除凭证:
对于一些业务中作废的凭证或不需要的凭证,可以对其进行删除。在“凭证序时簿”界面,将光标定位于要删除的凭证,选择菜单〖编辑〗-〖删除凭证〗或单击工具条的【删除】快捷按钮,或使用快捷键[Ctrl+D],系统提示:“是否确认删除?”,单击【确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