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办单位:联合报、联合文学、财团法人联合文学基金会、宝瓶文化
三、目的:提倡文学风气,鼓励小说创作,发掘文坛新秀及反映时代精神。
四、徵文种类及奖额分配:
1.短篇小说首奖(文化部特别奖)一名:奖金新台币壹拾万元及奖座一座。
推荐奖一名:奖金新台币捌万元及奖座一座。
佳作奖若干名:支付本社最高稿酬及奖牌一面。
2.中篇小说首奖(文化部特别奖)一名:奖金新台币贰拾万元及奖座一座。
五、作品字数及参加甄选者资格:
1.短篇小说:字数以五千至一万五千字为原则。
参加者需於截止收件前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甄选资格:(1)未获省级以上社会性各重要文学奖小说类首奖或最高名次;(2)小说不曾结集出书。
2.中篇小说:字数以三万至七万字为原则。
参加者需於截止收件前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甄选资格:(1)未获省级以上社会性重要文学奖中篇/长篇首奖或最高名次;(2)中篇/长篇小说不曾结集出书。
六、收件、截稿、揭晓及赠奖日期:
1.收件:即日起开始收件。
2.收件截止日期:民国102年6月30日。(邮戳为凭)
3.得奖名单及作品刊登於十一月号《联合文学》,并於《联合副刊》刊布消息。
4.赠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海内外华人均可参加,惟须以中文写作。
2.参加甄选作品以未在任何报刊、杂志、网路(含Blog部落格)发表或出版者为限。
3.应徵作品须用电脑打字(以12级细明体字为原则)A4纸(可双面)直式横书列印三份,或用有格稿纸誊写影印三份,稿件上请标明篇名、页码,并於左上角以回纹针、长尾夹或便利夹固定(请勿另加封面或特殊装订)。在得奖名单公布前,不得迳自发表或参选其他文学奖,否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资格。
4.稿件上请勿填写任何个人资料。请以另张纸详尽条列:真实姓名、笔名、作品篇名、电脑统计或粗估字数、出生年月日、联络电话、地址、E-mail、学历、经历、文学奖得奖名称名次、出版著作等资料,并附近照一张(可连同个人资料一并列印)。
5.个人资料未详细填写者,主办单位有权不列入评选。
6.来稿请在信封上注明应徵「第二十七届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字样,并注明参加「短篇」或「中篇」类别。请一律以挂号寄「110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78号10楼 第二十七届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评选会」收。
7.参赛作品请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8.每一类别以参加一篇为限。
八、有关事项:
1.入选作品,发表及出版权归主办单位联合文学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发表或转载,不另支稿费。个人单行本,另订版税。如发现作品有抄袭之嫌,经查证属实,揭晓後所获之奖项及奖金悉数追回。
2.应徵作品如未达水准,该奖项可由决审委员决议从缺或调整奖项、酌减奖金。
3.大陆与海外地区得奖者,主办单位有权保留奖金三个月,以便作资格之查证。
九、评选作业:
1.稿件寄到後,立刻编号、密封,并分初审、复审、决审三级程序办理。
2.主办单位聘请国内知名作家及评论家担任评审工作。
十、其他:本办法若有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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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杂志与联合报在1987年起合办之小说类文学创作比赛。供海内、外文学中文创作人士参加,於每年1月或2月初至6月30日收件。
短篇小说组设有首奖、推荐奖各1名与佳作奖多名,首奖得奖者可获奖金新台币10万元。
中篇小说组设有首奖1名,得奖者可获奖金新台币20万元。应徵作品如未达水准,该奖项可由决审委员决议从缺或调整奖项、酌减奖金。中篇小说组由於多年来固定举办,以奖励纯文学小说新人为宗旨,名额又仅有一位或从缺,严选不浮滥增额,极具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