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您想设执行董事和董事长各一位,是不可行的。董事长是在设董事会的情况下,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人。不设董事会的情况下,就没有董事长。执行董事是在不设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与董事长是两种不同的情况下产生的职务名称。
肯定可以的
建议您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当时创办公司的时候也是什么都不知道,可以参考一下相关的书籍,这样比较保险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