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派出所都没有决定权,应当报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 行政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依法应当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的,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应当报其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 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
这个要问清楚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惩罚,派出所是无权决定的,派出所仅能决定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刑事拘留属于刑事案件,派出所有权拘留嫌疑人。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行政拘留的可能性较大,建议问清楚。
派出所是有这个权利的,它可以以当事人有重大嫌疑将人拘留。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的拘留处罚,一般属于行政拘留。派出所是无权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的。而对于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因此,刑事拘留派出所是有权作出的。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是有权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其中包括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