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发票,是指开具给公司的发票。
这些发票,公司是可以入账的。公司可以根据发票入费用或成本,从而成为利润的扣减项,减少当期利润总额。
按你的说法,应该是这笔钱实际上股东拿到了,也就是说,股东用这些发票到公司进行套现,相当于从税前拿走了公司的一笔钱。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但是却能规避法律。
而股东交个税的所得,仅是公司利润明确分配给他的部分,这部分利润按20%的税率交个人所得税。
所以,发票多了,可抵扣的费用就越多,公司表面的利润少了,可供分配的利润少了,股东以股利分配得到的利润就少。所以,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
发票是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你说的情况是减少企业的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但费用的发生要遵循合理性和真实性的,不是什么样的费用都可以列入费用开支。
假设你某个月工资是10000,但是在管理费用中用其他发票进行报销8000(且能在所得税汇算的时候扣除的费用;这样既规避了个人所得税也规避了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