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一年了,开发商还是没能给我们把房产证办下来怎么办

2024年11月19日 02:3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 对于延期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办理房产证期限,就要按照该期限进行办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需要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期限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 购房合同已约定办证期限以及约定延期处理方式的,应当按照合同履行。

网友(2):

银行不留你的房产证,原件待办理完他项权利证书后即可返还给借款人。
房证没下来也不要着急,一般房证都是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的18个月可以取得。
目前开发商可能没有取得房产局的初始登记批复,当取得那个批复后,即可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房屋产权证书的办理是需要你自己去办理的,涉及到签字照相等问题,所以你不要着急,可以再等一等。
如果想提取公积金就要在取得产权证书后没有办理他项证的时候去公积金中心提取,因为这个时候可以把自己公积金账户里的定期余额全部取出,之后再提取就是不超过你的还贷金额了。
如果18个月后你还没有取得房产证,你可以根据你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向开发商索要赔偿,但不会太多,因为那个条款约定的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一次性给付。

网友(3):

对于延期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办理房产证期限,就要按照该期限进行办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需要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期限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 购房合同已约定办证期限以及约定延期处理方式的,应当按照合同履行。

网友(4):

合同上有关于产权登记时间的约定,但指的是权属证书,也就是监证书。。
一般是在交房之后60天办理。。。
PS:其实开发商统一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一项服务,按照规定,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业主自己办理的,开发商只需要办理权属证书就行了。
银行只会拿他项权证,房产证应该在业主自己手上。。

网友(5):

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 是全部完毕两年之内
大产权下来 小产权才能下来

建议首先你要冷静 其次 你找一些跟你一样情况的人 你们共同进退 因为你一个人的话 的确不起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