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项目付的专家评审费如何计算个税?

2024-10-31 19:19:3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直接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评审费的20%。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扩展资料

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网友(2):

“同一项目”问题可能会有争议,保险的做法是:
一个月内的加总,然后减除800元费用,乘以20%税率。

网友(3):

直接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评审费的20%。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扩展文件; 《专家评审费会计资料大全》

网友(4):

这应划为劳务报酬,增收比例与金额有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为20%。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劳务报酬所得一 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细则规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3,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如果协议中评审费为税后,税金由支付单位承担,不从评审费中扣除。
注: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