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一楼到底要不要交电梯费
很多一楼的住户在买房或者缴费时都会有这样的疑问,那么到底住一楼该不该交电梯费呢?根据《物权法》第70条规定,明确电梯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第72条又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所以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即使你住一楼,没有使用电梯也是要交这个费用呢?
其实现在很多物业为了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都不会另立电梯费这个项目,而是直接按建筑面积平摊在物业费里。类似这种电梯费的冤枉钱还有很多,例如,许多高层楼房的低层的自来水是由市政直接供水(北京是6层以下),高层是用水泵二次供水,因此物业费有水泵费一项。但低层住户虽然根本不用水泵,也必须全额交纳水泵费。那么这些收费到底合不合理呢?
合不合理其实主要看具体情况,比如现在很多小区都有地下停车场,而且是好几层,电梯都是可以直通停车场,这时候住一楼的住户如果有车的话,一般也都会使用到电梯,所以缴纳电梯费也是很合理的。第二就是很多小区的楼顶都是对外开放的,特别是冬天要晒被子时很多一楼的住户都会用到,所以这种情况下缴费也是合理的,虽然用的次数较少。第三种就是现在很多电梯都有外接广告,接这些广告的费用有的是物业收,有的是业主委员会在收,如果是业主委员会在收,你享受到了权益,那么也要付出相应的义务,缴纳电梯费也是正常的。
如果一楼住户上面几种情况都没有使用或者获得相应的权益,那么不缴纳费用也是合理的。电梯属专用设备,也是专门通道,遵循谁享受谁交费的原则。它不同于绿地、假山、喷泉,这些是构成小区环境的一部分,人们不知不觉中都享受了这些景致所带来的好处。而且电梯所占用的面积也是算在公摊中,一楼住户买房时已经缴纳过这笔公摊费用,现在没有使用又让其交费就显得不合理。
之前在网上还看到有人马桶堵了,在问是否能找楼上住户公摊通马桶的费用,有的认为应该要,有的认为不合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实我认为出现这种问题,先找物业解决,实在解决不了该掏钱还是要掏钱。
综上所述,对于一楼住户是否要交电梯费的问题,如果是站在物业的角度,一般会用物权法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如果是站在住户的角度,交与不交我认为要分情况,不能一棍子打死,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没有使用,却让交费,总让人心里不舒服,之前看到有一楼的住户由于没使用电梯要交费,觉得吃亏,没事就坐电梯,随便按下好几个楼层上到顶又下到底,让人等得心焦,还没法说他,这种情况是所有住户都不想看到。
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电梯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所以即使住在一楼,没有使用电梯,也是需要交电梯费的。
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物权法规定,并不是通用于所有的地方,也取决于业主本身与售楼处起诉的协调,所以作为物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答。
我觉得物业可以说:虽然你家住在一楼,但是你以后也会使用到电梯。
因为虽然你住的1楼,但是也是属于整栋楼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