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行的人给解释一下这段话,谢谢了!

2024年11月22日 18:14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是保险法中的代位求偿权。因第三者对你造成了损失,理论上应当由第三者来支付赔款,你应该向第三者索取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可以先行支付,然后由保险公司来进行索取赔偿的工作,这样对你来说更加方便快捷的获得赔款。但是注意不能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权。如果你放弃了索赔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

网友(2):

代位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