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抚养费,可以不给探视权吗

2024年11月17日 14:4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网友(2):

这样应该不行的。要不要抚养费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相对的探视权也不是你说可以不给就不给的。这些都是有法律依据跟责任的。大人之前的事情最好不要牵扯到小孩子身上。

网友(3):

对方有权利探视小孩,你必须要配合对方,为了更好的抚养小孩,如果对方经济上没什么问题,我的建议是要求对方付抚养费,这样能减轻生活负担,也不要在小孩面前过多的谈论对方的不好。

网友(4):

无法剥夺探视权。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