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经济案件一般是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立案后不会所以撤销案件,但是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侦查机关也会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后,知错悔罪,主动向受害人退赔,投案自首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它情况也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3、《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你好!如果你报诈骗类案件,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侦查完毕后并该案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这类案件你是不可以撤案的。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也就不会立案侦查。也谈不上撤案。欺骗的那个人愿意与受害者和解,一般是指愿意给受害者经济赔偿或补偿。如果,欺骗者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对你的损失给予的赔偿,这对欺骗者也可酌情从轻处罚,但你无权撤销刑事案件。如果,欺骗者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愿意与受害者和解,和解后也就谈不撤案。如果欺骗者不愿意赔偿或补偿,你也可提起诉讼,要求欺骗者予以赔偿损失。
1、如果该案件已经达到了刑法的处罚标准,则不能撤案的。
2、如果该案件构成犯罪但是并未达到国家刑法的处罚标准,则可以撤案的。
3、现在一般的处罚标准如下(举几个例子供参考):
(1)北京:最低3000元;
(2)河南:最低5000元;
(3)上海:最低4000元.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