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建议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院判决的每月抚养费受法律保护,实际拖欠你多少抚养费就应该给你多少。不过这种民事案件,尤其是抚养费问题,双方是可以协商给多少的,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
能要。当然冲抵变更后的抚养费不是更方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