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会法》规定: 1、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2、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企业,按月向上级地方工会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和全部职工工资总额0.5%的补偿金,全额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企业成立工会时,所缴纳的工会筹备金按工会经费留成比例(即工会筹备金的60%部分),由各级工会返还企业工会;补偿金上缴国库。 所以不管你们公司是否建立工会,都需要缴纳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