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商标类别是什么?

怎样分类?公类的标准是什么?
2024年11月02日 13:2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商标分类表查询 第01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02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03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第04类: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蜡烛,灯芯 第05类:药品,兽药及卫生用品,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第06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官,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第07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 第08类: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09类:科学、航海、测地、电气、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器械 第10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11类: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12类: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13类: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 第14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器 第15类:乐器 第16类: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纸牌,印刷铅字,印版 第17类: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18类: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以及手杖,鞍和马具 第19类: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20类: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瑚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21类:家庭或 、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22类:缆,绳,网,遮蓬,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23类:纺织用纱、线 第24类:不属别类的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 第25类:服装,鞋,帽 第26类: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 第27类: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28类: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第29类: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水果沙司,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30类: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 第31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32类: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33类:含酒精用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34类:烟草,烟具,火柴 第35类: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第36类: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第37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第38类:电信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第40类:材料处理 第41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42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这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法律服务 第43类:提供食物与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44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45类: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商品及服务进行分类时,一般遵照下列原则,各国管理机关及申请人在遇到分类表上没有的商品及服务项目,需要进行分类时,也可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1.商品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用途进行分类,如果分类表没有规定分类的标准,该制成品即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内类似的其他制成品分在一类,也可以根据辅助的分类标准,即根据这些制成品的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如钟和无线电收音机的组合产品)可以根据产品中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把该产品分在与这些功能或用途相应的不同类别里,若类别表中没有规定这些标准,则可以采用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4)商品构成其它商品某一部分,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分在一类,但这种同类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其他所有情况均按上述标准(1)进行分类; (5)成品或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6)用于盛放商品的盒、箱之类的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2.服务 (1)服务原则上按照服务分类类名及其注释所划分的行业进行分类,也可以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中类似的服务分在一类; (2)出租业的服务,原则上与通过出租物所实现的服务分在一类(如出租电话机,分在38类) ; (3)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的服务原则上与提供服务所涉及的事务归于同一类别,例如运输咨询(第39类),商业管理咨询(第35类),金融咨询(第36类),美容咨询(第44类)。以电子方式(例如电话、计算机)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不影响这种服务的分类。

网友(2):

你好,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一共45大类1-34为商品商标,35-45为服务商标,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网友(3):

商标是具有显著特征的一种标志,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产物。而商标也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 文字商标:是指仅限于文字构成的商标,中国汉字及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以及各种不同的字组成的商标。
2. 图形商标: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其中又能分记号商标和几何图形商标。
3. 自然图形商标:是指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
4. 字母商标:是指用拼音文字或者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和英文字母、阿拉丁字母等构成的商标
5. 数字商标:是指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6. 立体商标:也叫三维商标,是指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
7.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文字、图案加彩色所构成的商标,不属颜色组合商标,只是一般的组合商标;
8. 总体组合商标:是指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
9. 音响商标:是指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是音响商标。音响商标目前只有在美国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在中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10. 气味商标:是指以某种特殊的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目前,这种商标只是在个别国家被承认是商标,在中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网友(4):

我们可以将商标类别以下:

1、核心类别:即与企业产品服务紧密相关的类别,它通常是为了保护企业现在已有的或有计划开拓的行业类别。

2、营销类别:即客户当前主要的经营模式与宣传方式。

3、关联类别:也可以称为防御类别,它通常是企业有意识地占据一些不那么紧密的行业类别以作为将来计划的补充或者核心类别外围的防御——防止消费者在这些类别有所混淆,从而将自己企业的宣传成果、口碑变成他人的嫁衣。

4、延伸类别:除上述两种的其他类别都可作为延伸类别,它通常是企业为了全面保护或者“占位”而去注册的类别。

网友(5):

商品分类又是作为申请商标注册办理手续及缴纳费用的基本单位。
商品类别速记口诀
  一二三四五,化学颜料洗油药。
  六七八九十,金属机器工电医。
  十一至十五,家电车船军宝乐。
  十六至二十,办公橡塑皮建家。
  二一至二五,家居绳缆线布服。
  二六至三十,缝纫毯席玩食物。
  三一至三五,生鲜饮料酒烟商。
  三六至四十,保险建筑通运修。
  四一至四五,教育设计餐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