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的劳动合同规定不能干兼职,请问,关于这条劳动法有规定吗?

2024年11月17日 18:2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劳动法中规定兼职不签劳动合同吗?

兼职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

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兼职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是很平常的,有很多的兼职和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也仅仅是口头协议,而且用工单位其实也没有义务给兼职购买社会保险,总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和正规的劳动关系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当然能签合同,这是最好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网友(2):

这么约定是无效的。首先,劳动合同法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你因与其他单位的合同而影响了你单位的工作,公司可以过失性解除。但是公司直接禁止是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冲突的,不能直接禁止。其次,你说的是兼职,是对自由时间的处理,而不是工作时间,即公司不能约束或规定你的自由时间去干什么,因此,这么约定是无效的。

网友(3):

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劳动合同法》中明确不支持该情况发生后的劳动者的权益。见《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友(4):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干兼职,这是公司的规定,如果你已经签字了,表示你已认同公司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

网友(5):

没有太明确规定,不过公司这么约定,也不能说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