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己死亡,且没有遗产,是否还需要家人偿还?

2024年11月22日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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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没有继承遗产是不用偿还的,但夫妻关系特殊,除非能证明是夫妻一方的债务,否则需要偿还的,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遗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夫妻债务的债权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网友(2):

需要你母亲偿还的。

1、如果你父母在2004年尚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推定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除非能证明此笔债务属于你父亲的个人债务。

2、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你父亲没有遗产,也应由你母亲偿还.如果认定为你父亲的个人债务,除非是非法债务,否则应从你父亲的遗产份额中优先于遗产继承进行偿还。

3、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4、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5、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条指夫妻约定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

扩展资料: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是指对被继承人生前应缴纳的税款和所欠债务在其遗产价值范围内加以交纳和偿还。财产继承是一种全面继承,继承人不仅要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同时也要承受被继承人所留的债务,对其所留债务负有清偿责任。各国继承立法均有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开始后,首先应当用死者遗产来缴纳其所欠税款和债务,然后继承人才能就余下的遗产进行继承,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清偿的债务只在他所继承的财产价值范围内缴纳和偿还。

如果被继承人的欠税与偾务超过了其所留的财产价值,则继承人对超过部分的税款和偾务不负偿还责任。如果遗产是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则被继承人的所欠税款和债务应由遗产接受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被继承人债务清偿



网友(3):

需要你母亲偿还的。

1、如果你父母在2004年尚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推定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除非能证明此笔债务属于你父亲的个人债务。

2、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你父亲没有遗产,也应由你母亲偿还。如果认定为你父亲的个人债务,除非是非法债务,否则应从你父亲的遗产份额中优先于遗产继承进行偿还。

3、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4、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扩展资料:

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等。

夫妻关系存续期内若个人举债,原则上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也有例外,主要应审查双方是否有举债合意及是否用于共同生活。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以死者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优先清偿被继承人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放弃继承权父债子不偿法院判亡者妻子在遗产范围内还款

网友(4):

如果你父母在2004年尚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推定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除非能证明此笔债务属于你父亲的个人债务.(什么是个人债务婚姻法有明确规定)

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你父亲没有遗产,也应由你母亲偿还.如果认定为你父亲的个人债务,除非是非法债务,否则应从你父亲的遗产份额中优先于遗产继承进行偿还.

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房屋可排除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该房屋虽然是福利房而且系你母亲还贷,但仍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1)福利房是国家对一个家庭的福利,而不是对个人的福利;(2)你母亲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还贷可提高夫妻共同体的生活质量.如果该债务是你父亲的个人债务,则该房屋分割时先划出应属于你母亲的一半,然后另外一半用于偿还债务,不足偿还的将不予偿还.

子女一般无还债之责任,只是需要待债务清偿完毕后才能分割剩余遗产.

附:<继承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网友(5):

需要你母亲偿还,因为你母亲的工资存款、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其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应该你母亲偿还。
子女如果继承这些财产,相应的承担其债务。但是所继承遗产不足偿还债务时,其超过部分不由继承遗产的子女承担;如果子女放弃继承,则不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