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与两家单位分别签定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可以吗

2024-11-07 23:49:0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一个人可以签两个劳动合同。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一个人不能同时签两家公司的合同的条款,但有约束企业的条款。规定了:企业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造成原用人单位损失的,要承担责任。一、《劳动法》的规定: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说的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协调关系,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节关系;有了纠纷劳动合同签订者是先去劳动局处理纠纷,劳务合同签订者是去法院处理纠纷。

网友(2):

<宪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宪法不能直接作为案件审理的依据但可以利用法理的原则。
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业余时间,任何人不能干涉。你如果两分工作冲突的话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而且还有设计保密问题,如果两家单位业务没有重复的话就没问题。你也可以询问下第一家单位的意见。

网友(3):

  劳动者能否和两家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视劳动者的用工形式的具体情形而定。
  2007年6月29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中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此,劳动者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并不禁止。但是,不要对其中一项工作的完成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单位对这种情况也没有提出反对。

  1、在非全日制用工时,劳动者的时间比较自由,他可以和两家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在全日制用工时,劳动者如果通过兼职的方式和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对本职工作会有影响,或者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还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和下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造成原单位经济损失的,需要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如果下家单位对原单位的损失也有责任的,需要和劳动者一起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