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如果不公正,双方签字能有效吗?

2024年11月20日 21:2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夫妻之间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夫妻财产协议,约定的夫妻财产协议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可以加强法律效力,夫妻财产约定不公证是有效的。

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

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股票、字画、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经过公证后,更具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办理夫妻财产协议注意事项:

(一)主体须合格

1、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主体是特定的;

2、双方当事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双方当事人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财产约定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一种具有人身关系的协议,夫妻财产公证须是夫妻双方完全自愿,应由夫妻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他人不能代理。任何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财产约定都是无效的,因一方误解而作的财产协议也无效。

(三)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

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约定的内容必须是夫妻共同所得,或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的财产,对于不属于他们的财产无权约定。如对非法所得的财产约定无效,对属于家庭其他成员所有的财产,未经授权也不得约定。

(四)约定的生效问题

一般情况下,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一经设立既具有法律效力,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成立并不当然引起协议生效。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只有在当事人缔结婚姻以后才能生效。如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生效的前提须是当事人双方缔结婚约这一法律事实,协议成立在婚前但生效则在结婚之后。

网友(2):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认定为没有约定。书面形式,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包括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没有必要公证的问题,这次修改后的《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表明夫妻双方对约定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不进行公证。如果进行了公证,变更时也应进行公证。夫妻双方没有公证的财产约定,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就应为有效约定。

楼主放心吧,我问了我的学婚姻法的同学的。

网友(3):

1、“现在没有户口本无法做公证”:公证需要的是身份证、结婚证等,没有户口本也可以。

2、“双方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可以具有法律效应吗?”:有,只要双方的协议约定内容清晰、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有双方亲笔签字和年月日即有效,不是必须公证。
夫妻约定财产协议后去公证:唯一的作用是使协议的证据效力更强,一旦发生纠纷,公证后的协议法院会直接采纳为证据而无须经过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后的协议有错误或是公证程序有瑕疵、经公证处撤销公证后才会不予采信。

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与楼上的学法律研究生朋友商榷:你说“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必须是经过公证才起法律效力。不经公证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请指出来?
夫妻约定财产的方式在《婚姻法》第十九条中规定的很明确:双方、书面,哪一部法律法规的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了“必须公证,不经公证法律不予保护”???

网友(4):

你们签的协议只要是你们夫妻俩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放心吧。

网友(5):

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真实的签名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