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可以改吗
1、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可以改。公民出生日期涉及公民权利、义务、责任、劳动、保险、身份证号码等,关系重大,且历年人口普查均予核对,原则上不予更改。情况特殊,有正当理由确需更改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未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出具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始凭据;有工作单位的,须有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原始档案证明,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填表上报,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户口本更改信息需要什么资料
1、《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提供更正项目。
**可以**,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是可以更改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当事人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来佐证。
2. 如果确实是派出所工作人员登记失误造成的,可以更改,否则一般不予更改。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更改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未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2. 出具出生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户籍档案资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等原始凭据。
3. 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有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档案证明。
4. 责任区民警实地调查核实后认定理由正当的,经派出所审核,纸质材料和网上同时报县(区)公安局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出生日期涉及公民权利、义务、责任、劳动、保险、身份证号码等,关系重大,因此原则上不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