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起诉离婚,我不想离,法官会判离婚吗

2024年11月29日 21:17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首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应该被动的等待。但是,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离婚,可以随时提出离婚。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其次,在当事人拒绝对方的的离婚要求后,对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只要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网友(2):

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法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出现,法院基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基本是判决离婚,这个就是为了实现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婚姻法基本原则。

网友(3):

一方希望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主张离婚的一方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建议选择一个合适的离婚律师,帮助您分析情况,收集证据,准备离婚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开庭等事宜,在婚姻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尽量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