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看守所不成文的规定,罪犯在送监狱前,是会通知家属见面的。如果在判刑后家属已到看守所见过犯人,看守所就视为已经通知,是不会再通知会面的。在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以随时到看守所会面犯人,不受次数的限制,这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