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科目贷方登记:
1、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2、应由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205 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二、本科目应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应由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