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中说的“贪”是什么意思?

2024年11月16日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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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法中说的“贪”是是指染着于色、声、香、味、触等五欲之境而不离的心理活动,《大乘义章》卷五说:“于外五欲染爱名贪。”就是指的这个意思。

佛教认为,众生生活于世间,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等感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众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于此五欲执着并产生染爱之心,就成为贪。因此又以贪与爱为同体异名。

  • 贪爱,就是造成不断轮回,为喜乐、欲求所束缚,以及任何情况都不忘寻求快乐的欲望,也就是欲爱、有爱及无有爱。(贪爱也被佛教徒称为苦集圣谛)。
    贪爱一词最早出现在早期小乘佛经《杂阿含》中。
    《大念住经》台湾元享寺译本 原文言文:此爱能引导再生,有俱喜、贪,到处为追求满足,即:欲爱、有爱、无有爱。比丘们!什么是苦圣谛呢?
    生是苦,老是苦,死是苦,愁、叹、苦、忧、恼是苦,怨憎会是苦,爱别离是苦,求不得是苦。总括地说,五取蕴就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