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户主可以是丈夫吗?

2024年11月28日 16:2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

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贷款还款,财产所占份额都认可的基础上,房地产权证上写一方或双方的名字都可以。

不过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确定双方均有公积金账户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其二,夫妻俩共同还款,在确定主贷款人及其配偶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网友(2):

  户主可以是丈夫,妻子可以作为房屋共有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共有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房屋共有人的配偶或者其他同户成员。
  (2)必须具备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等等。当借款人的配偶、同户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时,可以按规定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承担连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任。

网友(3):

可以的。只要拿结婚证身份证去房产局交件窗口填个表再去银行填个表就行。要夫妻双方一起去办理的。但是一定会是夫妻持共有证。也就是说。丈夫妻子的名字都会在房产证上。说白了。就是没有意义的。以后不管你们要卖那都得双方同意才可以卖。分割也是50%分割各占一半的。

网友(4):

你好,
如果使用妻子的公积金办理贷款的,房产证主证上必须是妻子的名字!
而丈夫可以持共有证,
房产证如果有两个人或以上的人名字,只有一个主证,其余是共有证!
如果只是两个人的房产证,可以各占产权50%。

网友(5):

如果已经结婚了,户主写谁有区别吗?反正都是共同财产。好像可以吧,我同事买房夫妻两人同时提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