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合法的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父母是子女的第一顺位监护人,这个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发生变化。如果一方死亡,孩子应当由另一方抚养直到他成年。在你这里,孩子的父亲还在,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他来抚养。女方可以订立附条件的遗嘱,但是遗嘱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所以这份遗嘱是无效的
你好,不可以,因为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第一顺位的监护人范围,母亲去世,父亲还在,监护权和抚养权归孩子的父亲所有。
不过,只要孩子父亲不闹,由孩子的姨妈抚养也是可以的
不可以。还有孩子的父亲。具体的法律规定,你去 律师贴吧,向 那儿的法律人士们问。
应当由孩子的父亲抚养,当事人不告的话法院也不会管。当然孩子的小姨不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父亲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