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三人在人行道上行走时,一醉驾司机驾车冲上人行道,造成我朋友一死两重伤,如何问责?

2025年03月01日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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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根据以上的信息,我们给予您的解答内容如下: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如果对方开车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并且他是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就可能构成犯罪,并且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驾驶员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后果;3、如果车主明知道驾驶员喝酒了还把车借给对方,车主也有一定的过错。风险提示:开车需谨慎,酒后不开车,为人为己,请珍惜生命!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