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醉驾取保候审的,都9个月了为什么还不通知我?

取保候审金什么时候退,法院宣判会立即收监吗?
2024年11月17日 02:31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醉驾取保候审,9个月了不通知当事人,可能是案件性质严重,仍在侦查处理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有:
  一是发现对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这种情形的是已经查明无罪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法定情形。
  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75条还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62条规定,对超过法定期限要求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在7日内审查决定。对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里的"不当"包括不该采取强制措施和应当采取强制措施,但不应采取取保候审。对前者应当撤销取保候审;对后者则应当变更为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是指因法定原因将取保候审改变为其他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8条第2款、第73条、第75条的规定,变更取保候审包括:
  一是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第56条第1款的规定;
  二是采取取保候审不当,不能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4)被取保候审人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5)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6)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未逮捕,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被取保候审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有保证人的,还应通知保证人。公、检、法机关决定变更取保候审的,应制作变更取保候审决定书,写明变更理由及变更后的强制措施,原取保候审自然失去效力。变更决定应通知保证人、执行机关。

网友(2):

看法院是如何判的,如果是缓刑就不要收监,如果是实行就需要了。取保金需要到收取保金的公安局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