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后,可以从宽处罚,不是可以撤销案件,撤销案件应当符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属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只能在量刑时做为参考依据。
照样得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