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2024年11月20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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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不属于行政机关下属单位,是独立的、非政府的、民间性解决商事争议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4条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第15条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

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

行为进行监督。

扩展资料:

武汉市仲裁委办职能:

1、负责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2、受理仲裁案件,负责组庭、文书送达、审理、文书核阅等仲裁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对仲裁员管理、培训、联络和服务工作;

4、组建和管理分支机构;

5、管理仲裁委的资产、财务、人事和档案,负责后勤保障;

6、组织调查研究、学术交流、对外交往等活动;

7、处理仲裁委其他日常事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我国仲裁机构性质应该怎样定位

百度百科-武汉仲裁委员会

百度百科-仲裁法

网友(2):

是公断性质的、非政府性的专门仲裁组织。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仲裁委员会的作用:

通过立案审查和程序性工作,保证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

1、受理仲裁案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审查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时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以及仲裁请求事项是否超出协议约定的范围,受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是否与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一致。

其次是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最后,对于决定受理的,分别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受理和应诉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开始仲裁纽庭程序。

2、组成仲裁庭。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供仲裁员名册,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二是指定仲裁员。根据《仲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决定仲裁员的回避。所谓仲裁员的回避,是指仲裁员具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决的情形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退出案件仲裁活动的一种制度。

在实践中,回避有两种情形:一是仲裁员被当事人选定后,仲裁庭发现有仲裁法和仲裁规则规定的回避情形时,由仲裁员本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回避申请;另一种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要求某个仲裁员回避。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及时、正确地行使回避权利,对保证公正裁决、树立仲裁机构的威信以及保障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4、办理仲裁案件的其他事务。仲裁委员会承担着案件受理通知、开庭通知及调解书、裁决书等仲裁文书的送达,仲裁案件的记录工作。此外,还根据当事人申请,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及证据保全函件。所有这些工作,都是仲裁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仲裁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仲裁法

网友(3):

1、并非行政机构,因此你如对其仲裁裁决不满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其是社会人员组成的第三方仲裁组织,专门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3、其设立和管理主要有劳动部门负责,仲裁员也多为劳动部门人员,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质。
4、你尽可以把它当作劳动部门看待,只不过其性质和法院相似,坐堂审案,不会为你去向单位讨公道。

信息对您有用的话请选为正确答案哦!谢谢(*^__^*)

网友(4):

仲裁委员会的实质和多数国家仲裁机构的性质一样,是公断性质的、非政府性的专门仲裁组织.

网友(5):

解决市民劳资纠纷的一个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