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算法是对的,但要明确一点:20年,在我国民事、刑事等诉讼法中是一个很重要的有效诉讼期限,一般超过这个期限的案件就不再受理了。
如果现在的祖屋,或是其他当年父亲留下的财产的“有据可查”的所有人是你母亲(比如房产证),那么她就是财产的实际所有人,有权对她的财产进行遗产分配。当年父亲去世的时候你们没有主张权力,是你们自己的失误,现在再要追诉恐怕为时已晚。而且如果当时改换房屋所有人时,你们没人反对,或是约定限制条件,那么也就根本不存在什么再分配的理由,法律上认为你们的行为就是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愿表达。你们自己的一时糊涂,就得自己买单。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房地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法定继承顺序分两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还规定:房地产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
所以你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她有权分配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母亲没有权利处置他们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以那栋房产为一个单位,先分一半跟你母亲然后剩余一半由你们五个人来分,也就是说每个子女分整栋楼的十分之一,母亲分得十分之六。
主要看该房产是否可以认定为你父母的共有财产,如可以认定你母亲独自占有该房产的1/2,每个子女享有另外1/2中的1/4,故你母亲只能就她拥有的1/2的房产处分权利;如不可以认定,你的说法就是正确的。
你母亲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