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一定要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吗?

2024年11月16日 16:4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一定的,现在社会保险是一定要交的,但是公积金不一定会帮你交.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劳动法》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以上请你参考, 新颁布的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没有再做另外的有关规定。

网友(2):

网友(3):

在全国范围内法律法规是不强制要求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不是社会保险的范畴,只是一个单位提供的员工福利的范畴。
但是不排除个别地方政府法规条例的规定,你查询一下你当地政府有没有这个规定,一般都不要求交的。
你的情况要是所有的员工都不交住房公积金那就不存在的问题了,但是你有的交了,有的不交,那么不交的员工完全有权利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同工同酬的精神要求给于他们这项福利。
所以,最好给他们交上。

网友(4):

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未对住房公积金问题做明确规定。具体关于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条文如下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可见,自始至终没有涉及住房公积金。但根据第73条可知,国家规定的5个险种,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