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既然户口已经迁到了单位,那就和学校没关系了。现在要去的是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和原籍城市的公安机关。
想将户口落回原籍,就要看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原籍城市的落户政策,一般都是通过工作、结婚、买房、投靠直系亲属等方法落户。
关键是在原籍找到能接收你户口的地方,审批权在原籍所在城市的地市级公安局户政处。
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仅供参考):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是什么理由迁移就弄什么证明)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到你单位档案托管的人才市场去问问.回原籍 应该是没什么限制的.
或者到你家乡的人事局要一个接受的东西.
户口迁移证办理的流程是:
1、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3、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
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