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法律规定

2024年11月17日 10:46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欠钱不还可以依法起诉,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具体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网友(2):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可以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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