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索赔有期限。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案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各种必要文件,或者保险人要求能够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