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的规定,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而由于公司始终未按规定为伤者缴纳出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导致退休后无法享受退休待遇,侵害了伤者的合法权益。
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若不被受理,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依法为伤者办理退休手续,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承担因此给伤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你没有养老保险,这个相关部门也会按照规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级别级别,给你赔偿的.
并不会停止发放的,伤残津贴会一直的有效终生发放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