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对于试用期的一个解释说明,我进公司都6个月了,公司以各种理由不让转正,请问有没违法

2024年11月22日 01:25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公司的行为已经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设定试用期,但试用期的期限三个月至一年的合同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三个月,三年以上到无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看一下你的合同就知道有没有违法。

网友(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前所述,你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网友(3):

违法,试用期最长的不能超过6个月。

网友(4):

同一楼!
但如果你要想在这家公司继续工作下去,你能去告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