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反方的观点(结论:外来文化弊大于利)
首先,所谓民族文化,就是指民族在其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创造的具有民族特点的文化。文化的发展不能仅仅从科技的进步、物质的丰裕来衡量,而民族文化的发展就更要强调在保持本民族特色的前提下传承和发扬。
外来文化在他那一层薄薄的糖衣之下,恰似一枚猛烈的炮弹严重冲击着我们民族文化的发展。让我们来看看外来文化像商品一样批量涌入的后果吧。拜金主义的侵入误导了多少代人的价值观,盲目崇洋媚外,欧美就是天堂,国外的月亮更圆,在这些外来文化送来的观念盛行之时,我们的民族优越感,国家自豪感遭受空前打击,请问,一个没有民族优越感,国家自豪感的民族又如何能发展他的民族文化呢?!
其次一切事物都具有它自身的发展规律。民族文化有其自己的根基和环境,外来文化有着截然不同的根基和发展规律,试问从根本上看,异体入侵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
外来文化不请自来,或者是长驱直人,或者是潜移默化,其最终目的就是要用它们的价值体系取代本民族文化的价值体系。请问,喧宾夺主难道是利大于弊吗?
外来文化和民族文化不可通约,外来文化与必然产生民族文化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格格不入。如果生搬硬套,强行嫁接的话,必然会破坏民族文化自身发展的规律。同时,由于水土不服,对外来文化本身也会产生消极影响。请问,两败俱伤难道是利大于弊吗?
如果我们一定要改造自己的环境去适应外来文化,那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说连民族文化安身立命的基础都随风而逝的话,那还谈什么发展与繁荣呢?请问,釜底抽薪难道是利大于弊吗?
另外,外来文化的引入致使我们民族文化面临文化殖民和文化毁灭的威胁。我民族人的文化意识形态正在受到不断的渗透和改型,自身文化民族性观念淡薄,致使发生文化话语权相争的后果,所以国家才将重阳节,中秋节这类我们重要的民族文化以法律的方式保护起来。这大费周章之举是为了保全我民族文化不被同化殆尽而销声匿迹啊!
最后 我还是重申一下我方的观点:我方认为: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的发展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