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求助:老公月子期出轨,要求半年内离婚
在小涵鼓起勇气找缘盾情感求助的时候,她向古非老师承认,尽管她已经关注缘盾情感好几年了,但她一直以为缘盾的案例故事只是夸大其词,等到这类“戏剧化”的故事真实发生在她身上后,她才在走投无路之下选择信任缘盾。
说起小涵跟老公刚结婚的甜蜜时光,她是根本不相信缘盾的案例故事会一字不差地发生在她身上。当时的老公极其宠爱小涵,比如小涵半夜突发奇想要吃什么,老公再晚也会亲身去买,记得有一次台风天,就连外卖小哥也拒绝接单了,但在小涵的一再要求下,老公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冲入瓢泼大雨之中,只为小涵带来热腾腾的美食。
然而,宝宝的出生并没有让夫妻两人的感情进一步升华,老公的频繁加班让一直关注缘盾情感的小涵及时发现了老公的行为异常。
“没错,我在外面有人了。”
在小涵的随意试探下,老公居然很大方地承认了自己出轨女同事的事实,看着面前这个若无其事的男人,小涵的情绪失控了,她不断捶打老公,却没有得到他的任何忏悔,从那一天起,老公就离家出走了。
跟很多遭遇出轨的女人一样,小涵不断电话、信息轰炸老公,用尽她能想到的恶毒语言去咒骂老公,得到的却是老公要求宝宝满六个月后就离婚的答案。
小涵彻底崩溃了,她想到了各种悲惨的结局,甚至想到了死,就在她快要堕入无尽深渊的时候,她突然想起自己如今所做的,不正正是她一直关注缘盾情感所描述的错误行为吗?
带着最后一丝希望,小涵向缘盾情感的古非老师求助,想在离婚期限内的最后三个月挽回老公,时间非常紧迫,小涵也非常焦虑,但古非老师的辅导却是让小涵先稳定自己的情绪。
古非老师表示,小涵的性格比较作,在谈恋爱和刚结婚的时候,问题还不严重,但随着宝宝的诞生,老公既要应付新生儿所带来的沉重生活压力,还要应付情绪失控的妻子,备受压力的老公这才会犯下一时的错误。
在古非老师介入辅导的短短20多天里,小涵的失控情绪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老公不但主动跟小三分手,还回归到正常的家庭生活中,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陪宝宝玩,甚至连平时最爱玩的手机也放下来了。
离婚的期限还没到,老公就跟小涵为出轨的事情道歉,并承诺以后会好好过日子,不会再出轨,小涵也承认自己过去经常由于老公不陪伴自己而吵闹的性格有问题,将来会学习多理解老公。一场婚姻危机,最终却成为夫妻两人共同成长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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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婚姻法》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喻本案中你说的离婚前他是和人家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2、可以起诉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中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在离婚前他是和人家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重婚案件属自诉刑事案件。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
重婚案件属自诉刑事案件,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和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重婚案件要达到法院受理并不被驳回起诉,必须:1,由被害人向法院提出告诉;2,有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和能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3、犯罪尚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对重婚案件来讲,刑法二百五十八条法定了最高刑是有期徒刑二年,因此这个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就是二年);4、被告人不能是下落不明的。所以你如果发现的时间距离离婚时间还不到两年,赶紧去起诉是可以的,如果超过两年,可能会有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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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也就是追偿或者重新分配财产。但是得有足够证据才可以
看你离婚多久了,与时间有关系。另外,你还得有外遇的证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