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能报销医疗费吗?

2025年01月07日 07:5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在保险办理属地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以报销,除非两种情况:事先办理易地就医申请----到天津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申请,指定太原当地三家三个级别的医院作为定点,门诊和住院医保消费时,留好票据、清单,可以按照天津有关规定,一段时间予以报销。 另一种情况就是急诊抢救。

目前,跨区域养老保险有可能联网,医疗保险因为各地地方政策有不同,联网可能性不大。只能自行垫付,再予以报销。

若为急诊,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天津你的的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经单位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天津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

网友(2):

网友(3):

网友(4):

不能报销,只能在办理保险的地区就诊才能报销,当然: 哈姆太郎与莉莉 - 说的很有道理

网友(5):

对于医疗门诊,每年2000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报销!

对于住院,个人起付标准1300,1300以上按照医院等级不同,所用药品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报销比例。

另外补充医疗部分也可以报销一部分门诊,和住院,但是这要根据单位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一样报销方法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