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实际报销比例可以高达95%,不过各地政策有所区别。结算由医保部门通过数据系统自动审核办理。
一个保险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基本医疗费用超过4万,就进入大额医疗保险范围。
以下是2003年武汉的规定——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以上的(现在已经调整为4.5万),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标准为: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赔付94%呢,个人自付6%;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赔付96%,个人自付4%;
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赔付98%,个人自付2%。
在武汉,大额医疗必须在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就医,个人只出自费和个人自付部分,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赔付部分由医院向武汉市医保中心要。
重大疾病补偿所需材料:
住院发票;
诊断证明;
身份审核表(参合患者住院三天内到医保办备案并盖章);
新农合重大疾病申请回执。
本人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参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参合证复印前三页;
医药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盖章);
出院发票复印件、新农合报销凭证(妥善保管);
住院病历复印件;
参合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开户行可为工行、农行、建行、中行或邮政储蓄银行。
你说的是社保,社保分门诊医疗的报销、住院医疗的报销,这些都是有报销上线的,就是你说的每年4万元,这些都在一包中正常报销,还有一部分就是大病统筹基金了,使用这笔钱需要另外一套报销程序,你照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