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折旧年限为5年,残值率5%。
1、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
2、因此,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3、即使是二手车,其折旧年限也是从购之日算起5年。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扩展资料:
贬低汽车有几种不同的方法,很容易混淆。一般包括直线折旧法(直线法)、加速折旧法(MACRS)、特殊折旧法(特殊折旧备抵法)。一般来说,只有加速折旧法(MACRS)可以用于折旧自1986年以来一直使用的车辆。
但是,如果汽车首先使用标准里程法,然后转换为实际成本法,汽车只能使用直线法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折旧费

汽车折旧年限是4年。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1)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5)883号]规定,固定资产残值统一确定为5%。
同时新的所得税法规定里有一条是这样写的: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因此小汽车的折旧年限是4年,净残值是5%。
会计的折旧可以按照会计准则来做,没有规定要和税法的折旧一样。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每年年底做需要纳税调整,就是做时间性差异的调整。如果你们的会计折旧和税法折旧想时间一样,也可以调整,但是很麻烦。建议你们直接在纳税调整时调整企业所得税就可以了。
平均年限法
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
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则每年应计算1万元的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