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概念: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
1.处理原则:
a.调整事项要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做相应账务处理
b.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已经编制的财务报表
(注意:这里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内容,但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正表。)
2.具体处理:
注意: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次年,上年度的有关账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账后已无余额。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a.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完成后,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b.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c.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d.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包括:
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或本年发生数;
2.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或上年数;
3.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调整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数字。
补交06和07年这些前年度的车船使用税,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因为是06和07年这些前年度的车船使用税的,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做。
1.交纳:摘要写明补交06和07年这些前年度的车船使用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a
贷:银行存款
a
2.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a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