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需要将该原材料产生的进项税额转出?

2024年11月28日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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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1. 不需要将进项税转出。

  2. 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3. 购建不动产(包括在建工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4. 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其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不计入工程的成本,不需要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