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后财产保全费能退回

2024-10-31 16:26:56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理论上,在胜诉后,原告有权要求法院退回包括诉讼费在内的交给法院的费用但是实际操作中,很少有法院这么操作。
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网友(2):

胜诉后财产保全费在理论上,原告胜诉后,有权要求法院退回包括诉讼费在内的交给法院的费用。但是实际操作中,很少有法院这么操作。
法律分析
保全金是当事人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如果是诉讼费,可以请求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于保全金,不予退还。在申请保全时候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保全措施的。财产保全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是在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时候。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诉前财产保全,一律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网友(3):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法院判决由败诉方承担。

网友(4):

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但是要不会来。

保全需要交提供担保。如果是交保证金,这个是可以要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