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我国第一部将全域旅游写入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
《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112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旅游法是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以旅游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旅游法律也包括国务院及旅游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单行旅游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它表明,我们所指的旅游法概念,既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地方的法规。
旅游法是改革开放初期就启动的一个立法项目,曾列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