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手 册
第一章 总则
1.1 本员工手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订。
1.2 公司每位员工必须熟悉本手册内容。
1.3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有权对本手册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1.4员工对手册若有异议,可以向行政部提出。
1.5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公司经营宗旨
以专业为基础,诚信为根本,创意为核心,服务为原则,不断增长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走可持续性发展之路。
第三章 录用
3.1报到材料
新进员工应在公司行政部报到之时已办妥有关手续。应出具的有关资料有:
3.1.1劳动手册。
3.1.2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1.3个人养老金转移证明单。
3.1.4近期1寸免冠照两张。
3.1.5其他所需的法定文件。
3.2报到手续
3.2.1新进员工须填写“员工履历表”,员工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若有不实,公司有权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3.2.2新进员工报到时,签订一份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至六个月(最多为六个月)。在试用期结束时,经员工的直属领导评估后,提出正式报告由行政部审核,上交总经理室确认该员工是否通过试用期。若员工在试用期表现突出,公司表示满意,则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3.2.3新进员工若个人资料有变,需一星期内交行政部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以避免应有权益的损失。
3.2.5新进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向行政部领取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并在“办公设备领取单”上签字认可。行政部应确保设备的可使用性。
3.2.6员工接受由行政部和工作部门共同组织的“新进员工培训”
第四章 工作时间
4.1工作时间
公司按照中国劳动法规定:实行一周工作时间为五天(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工作时间为9:30—17:30。
4.2 本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时间应参照相关行业行规和具体工种、岗位业务需要执行。
4.3 部门因实际工作需要实行特殊工作作息时间的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经理提出正式报告由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在公司范围内公告实行,并在行政部备案。另行安排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也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劳动合同
5.1劳动合同
5.1.1 新进员工在进公司报到时,签订一份含试用期的野亮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至六个月(最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将根据部门的未来组织状况(实际人力需求),员工的绩效以及潜力,员工本人的需求决定是否续签颤脊吵劳动合同,续签合同年限另定。
5.2辞职
员工离职前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预告直属经理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提前时间如下:
5.2.1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天通知。
5.2.2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其薪金计算到离职之日止(如签订保密协议或相关协议的,则按约定条款执行)。
5.2.3员工若未按规定提出辞职申请或未经直属领导同意而不执行职务者,应承担其擅自离职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5.3公司辞退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一般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5.3.1员工在合同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
5.3.2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3.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3.4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3.5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5.3.6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工作者。
5.3.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不能就茄侍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4员工离职程序
5.4.1员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5.4.2上报直属领导。
5.4.3报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后,由行政部发“离职移交清单”给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5.4.4相关部门经理在“离职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5.4.5员工将相关部门确认过的“离职清单”交还行政部。
5.4.6行政部开具“退工单”及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凭证交离职员工(公司支付离职员工的档案保管费至退工日期的所在月,余下的档案保管费由离职员工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