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换领身份证以前没有采集指纹的能办吗

2024年11月07日 16:21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
  有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异地暂不予受理;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
  4、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异地不予受理。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网友(2):

  异地换领身份证,以前没有采集指纹是无法异地办理的,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 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0造、变0造、买0卖、冒0领、骗0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非法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参考资料:http://www.sh.xinhuanet.com/2015-11/13/c_134812219.htm

网友(3):

异地换领身份证,以前没有采集指纹是无法异地办理的,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

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

中国古代身份证主要是以下几种:等级身份证、职业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其中以等级身份证最为流行。古代的身份证式样很丰富:虎符、兔符、鱼符、龟符、龙符、麟符、牙牌、腰牌等,都属于等级身份证,后来武则天当政时,一度废鱼符为龟符。虽然形式改变了,但作为身份证的功能并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