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系统支不支持回头背书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回头背书,前一手会不会接收不了
2025年03月19日 14:3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支持。

《票据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条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扩展资料: 

《票据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九条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第四十条  汇票金额为外币的,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汇票当事人对汇票支付的货币种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法》

网友(2):

可以回头背书,就是回头票不好在银行贴现了,这个跟纸票一样。

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并没有对回头票加以限制。只要你是合法取得的票,只要背书是连续的,到期就可以拿票去托收,没问题。不过如果要是想贴现,可能会被拒绝,银行会担心没有真实交易。用复印件做账就可以。

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过程中,经过若干手背书,其中一手又回到了承兑人、收款人或背书人手中的背书。回头背书一般被认为不影响票据的正常使用和权利,但有如下几种现象须引起注意:

其一是单纯的一手背书,即承兑人给收款人,付款人又回给了承兑人,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

其二是承兑人、收款人、背书人全部是关联企业;

其三是应该看到在行使追索权时,可追索的对象相对减少;

其四的应该分析一下是否有单纯融资的倾向。

扩展资料:

客户申请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应先向其开户行申请注册成为网上银行证书客户。

(1)已注册企业网上银行证书客户需开通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请提供以下资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书、公章、预留印鉴及法人章、开户网点需要的其他资料。

(2)尚未注册企业网上银行证书客户需开通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请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书、公章、预留印鉴及法人章、开户网点需要的其他资料。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在流传、集约化管理等方面与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具有较大优势,也将是未来商业银行业务争夺的一种重点,建议商业银行可以对以下类别客户进行重点营销,抢占市场先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网友(3):

可以回头背书,就是回头票不好在银行贴现了,这个跟纸票一样。

网友(4):

不会,可以接收

网友(5):

回头背书是可以的,但是到时候去做贴现的话利率就会高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