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答: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增值税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购买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动产即机器设备),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这是我国逐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具体体现。过去我们搞的是生产型和收入型的增值税,不准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这是不合理的。试想我们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要计算销项税额,而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等于销项减去进项,那么企业生产产品只有原材料可以吗?购买原材料可以抵扣,因为它是重要的劳动对象,但是只有原材料就能生产出来产品吗?机器设备是重要的劳动手段,缺了它不可以。所以原材料能抵扣,固定资产也可以抵扣。照理说一般纳税人的支出,凡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凭票抵扣,这是完全消费型增值税最后达到的理想目的。允许企业购入机器设备凭票抵扣,这是社会的进步,也是为企业降低固定资产的采购成本,抵扣了17%的进项税额,否则要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的采购成本,这是降低企业税负的措施。但愿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笔者不胜欣慰。特此回答!